通知公告

关于公布我院成人高等教育远程化教学课程成绩考核办法的通知


 
  各协作单位、社会考生:
  
  为提高学生网上学习积极性,加强学习过程管理,保证网络课程教学质量,根据远程化教学规律,结合我校实际,特制定《渤海理工职业学院成人高等教育远程化教学课程成绩考核办法》。请各协作单位、社会考生认真学习,贯彻执行。
  
  特此通知。
  
  渤海理工职业学院继续教育中心
  
  2020年10月15日
  
  渤海理工职业学院成人高等教育远程化教学课程成绩考核办法
  
  (签发文号:渤职继教〔2020〕6号)
  
  为提高学生网上学习积极性,加强学习过程管理,保证网络课程教学质量,根据远程化教学规律,结合我校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  
  一、网络课程的考核形式
  
  网络课程学习和考核形式:
 
       1、线上学习,线上考试;
  
  2、线上学习,线下考试。
  
  二、网络课程考核及成绩评定办法
  
  1、线上学习,线上考试的网络课程考核及成绩评定
  
  课程成绩=平时成绩×50%+线上考试成绩×50%
  
  2、线上学习,线下考试的网络课程考核及成绩评定
  
  课程成绩=平时成绩×50%+线下考核成绩×50%
  
  3、平时成绩的评定
  
  网络课程平时成绩是通过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考核来完成,考核内容包括完成线上学习、完成课程作业情况两部分。平时成绩的评定见表 1

       表 1:网络课程平时成绩的考核内容
 
考核内容 所占比例(分数) 成绩提交
参加网上学习活动 30 分 系统自动核算
线下作业 在线作业 20 分


  4、课程总成绩评定
  
  网络课程成绩由任课教师在期末考试结束后,通过学习平台进行相关数据统计,按照相应比例进行核算得出。学生只参加网络学习而不参加考试(线上或线下)或只参加考试(线上或线下)而不参与网络学习,则核算后该门课程仍然不合格, 需参加补学补考。
  
  三、网络课程的补学补考
  
  网络课程成绩不合格的学生,将安排与同专业的下一级学生一起进行该门课程的学习考试,不安排专门的补考。
  
  四、网络课程的管理
  
  网络课程的学习、考核及成绩评定,一律由学院统一安排。各函授站负责安排、督促本站学生上网学习和支付网课教师的课酬。
  
  五、本办法自 2020级开始实施,2018 级、2019级参考执行。
  
  六、未尽事宜,学院负责解释。
  
  渤海理工职业学院继续教育中心
  
  二0二0年十月十五日


关于公布我院成人高等教育远程化教学课程成绩考核办法的通知

发布日期: 2020-12-21 10:50:02

 
  各协作单位、社会考生:
  
  为提高学生网上学习积极性,加强学习过程管理,保证网络课程教学质量,根据远程化教学规律,结合我校实际,特制定《渤海理工职业学院成人高等教育远程化教学课程成绩考核办法》。请各协作单位、社会考生认真学习,贯彻执行。
  
  特此通知。
  
  渤海理工职业学院继续教育中心
  
  2020年10月15日
  
  渤海理工职业学院成人高等教育远程化教学课程成绩考核办法
  
  (签发文号:渤职继教〔2020〕6号)
  
  为提高学生网上学习积极性,加强学习过程管理,保证网络课程教学质量,根据远程化教学规律,结合我校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  
  一、网络课程的考核形式
  
  网络课程学习和考核形式:
 
       1、线上学习,线上考试;
  
  2、线上学习,线下考试。
  
  二、网络课程考核及成绩评定办法
  
  1、线上学习,线上考试的网络课程考核及成绩评定
  
  课程成绩=平时成绩×50%+线上考试成绩×50%
  
  2、线上学习,线下考试的网络课程考核及成绩评定
  
  课程成绩=平时成绩×50%+线下考核成绩×50%
  
  3、平时成绩的评定
  
  网络课程平时成绩是通过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考核来完成,考核内容包括完成线上学习、完成课程作业情况两部分。平时成绩的评定见表 1

       表 1:网络课程平时成绩的考核内容
 
考核内容 所占比例(分数) 成绩提交
参加网上学习活动 30 分 系统自动核算
线下作业 在线作业 20 分


  4、课程总成绩评定
  
  网络课程成绩由任课教师在期末考试结束后,通过学习平台进行相关数据统计,按照相应比例进行核算得出。学生只参加网络学习而不参加考试(线上或线下)或只参加考试(线上或线下)而不参与网络学习,则核算后该门课程仍然不合格, 需参加补学补考。
  
  三、网络课程的补学补考
  
  网络课程成绩不合格的学生,将安排与同专业的下一级学生一起进行该门课程的学习考试,不安排专门的补考。
  
  四、网络课程的管理
  
  网络课程的学习、考核及成绩评定,一律由学院统一安排。各函授站负责安排、督促本站学生上网学习和支付网课教师的课酬。
  
  五、本办法自 2020级开始实施,2018 级、2019级参考执行。
  
  六、未尽事宜,学院负责解释。
  
  渤海理工职业学院继续教育中心
  
  二0二0年十月十五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