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公布渤海理工职业中心继续教育中心 教学和管理经费支出标准(试行)的通知
各协作单位:
为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,继续教育中心根据市场行情、参考省内其它高校相关制度,特制定《渤海理工职业中心继续教育中心教学和管理经费支出标准(试行)》。
特此通知。
渤海理工职业学院继续教育中心
2020年10月15日
渤海理工职业学院继续教育中心教学和管理经费支出标准(试行)
(签发文号:渤职继教〔2020〕7号)
渤海理工职业中心继续教育各项经费支出,必须贯彻“勤俭办学、厉行节约”的原则,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方针、政策,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。按学校审定的预算和规定的开支范围办理各项支出,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。继续教育中心根据市场行情、参考省内其它高校制定此标准。
一、办学成本的支出标准
1、教师培训课时费用:按照课时进行结算。根据授课教师的职称,普通教师60元/课时,讲师80元/课时、副教授120元/课时、教授150元/课时。
2、同一培训项目,同一年级的学生参加培训,要求同时培训。由相关系部负责推荐教师并制定培训计划,培训计划经继续教育学院审核通过后,方可开始培训。
3、培训人数以50人为基数(不足50人按50人计算),发放标准课时费;51—70人,课时费为标准课时费*1.1;71-90人,课时费为标准课时费*1.2,超过90人时,分为两个班上课。培训课时费待项目结束后,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将教师培训课时上报人事处,与下月工资一同发放。
4、组织各类培训,组卷费50元/套;监考费职业技能鉴定50元/人/场,普通话100元/人/场;阅卷费1元/份。计算机考试软件安装、维护人员200元/次。
二、本标准由继续教育中心负责解释。
三、本标准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。
渤海理工职业学院继续教育中心
二0二0年十月十五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