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关于公布《继续教育中心政治、业务学习制度》的通知


       全体工作人员:
  
  为了及时了解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,进一步提高中心职工的政治思想觉悟,保证中心业务的顺利进行,特制定《继续教育中心政治、业务学习制度》。请全体工作人员认真组织学习,贯彻执行。
  
  特此通知。
  
  渤海理工职业学院继续教育中心
  
  2020年10月15日
  
  继续教育中心政治、业务学习学习制度
  
  (签发文号:渤职继教〔2020〕12号)
  
  为了及时了解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,进一步提高中心职工的政治思想觉悟,保证中心业务的顺利进行,特制定本制度
  
  一、参加学习人员:
  
  中心所有员工。
  
  二、政治、业务学习时间:
  
  政治、业务学习学习一般为每月一次,原则上每月第一周周四下午,特殊情况另行通知。
  
  三、政治、业务学习内容:
  
  1、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及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;
  
  2、党和国家及省教育厅、考试院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;
  
  3、重要社论、评论员文章及其他重要内容;
  
  4、学校组织、布置、安排的政治、业务学习内容;
  
  5、中心统一安排的政治、业务学习内容;
  
  6、业务学习及其他。
  
  四、政治、业务学习要求:
  
  1、参会人员要按时参加,不迟到、不早退,不准无故缺勤;
  
  2、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者,本人应于本次学习开始前向处(院)长请假;
  
  3、学习期间要认真学习,不准交头接耳或翻阅其他报纸、书刊等,需要讨论时,要积极发言。
  
  六、政治、业务学习时因下列原因之一而缺勤者,不算缺勤:
  
  1、学校或中心安排出差或外出;参加学校或上级部门会议;
  
  2、有紧急工作任务不能到会;
  
  3、因病住院;
  
  4、法定假期(如婚假、产假等);
  
  5、经中心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。
  
  七、政治、业务学习的奖惩措施
  
  作为评选优秀(或先进工作者)、年终考评的条件之一,每年度无故缺席2次或因私事缺席占学习时间三分之一者,不得参加评优活动。
  
  八、每次政治、业务学习要作好学习记录,以备检查。
  
  九、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


关于公布《继续教育中心政治、业务学习制度》的通知

发布日期: 2020-12-21 10:50:31

       全体工作人员:
  
  为了及时了解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,进一步提高中心职工的政治思想觉悟,保证中心业务的顺利进行,特制定《继续教育中心政治、业务学习制度》。请全体工作人员认真组织学习,贯彻执行。
  
  特此通知。
  
  渤海理工职业学院继续教育中心
  
  2020年10月15日
  
  继续教育中心政治、业务学习学习制度
  
  (签发文号:渤职继教〔2020〕12号)
  
  为了及时了解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,进一步提高中心职工的政治思想觉悟,保证中心业务的顺利进行,特制定本制度
  
  一、参加学习人员:
  
  中心所有员工。
  
  二、政治、业务学习时间:
  
  政治、业务学习学习一般为每月一次,原则上每月第一周周四下午,特殊情况另行通知。
  
  三、政治、业务学习内容:
  
  1、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及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;
  
  2、党和国家及省教育厅、考试院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;
  
  3、重要社论、评论员文章及其他重要内容;
  
  4、学校组织、布置、安排的政治、业务学习内容;
  
  5、中心统一安排的政治、业务学习内容;
  
  6、业务学习及其他。
  
  四、政治、业务学习要求:
  
  1、参会人员要按时参加,不迟到、不早退,不准无故缺勤;
  
  2、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者,本人应于本次学习开始前向处(院)长请假;
  
  3、学习期间要认真学习,不准交头接耳或翻阅其他报纸、书刊等,需要讨论时,要积极发言。
  
  六、政治、业务学习时因下列原因之一而缺勤者,不算缺勤:
  
  1、学校或中心安排出差或外出;参加学校或上级部门会议;
  
  2、有紧急工作任务不能到会;
  
  3、因病住院;
  
  4、法定假期(如婚假、产假等);
  
  5、经中心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。
  
  七、政治、业务学习的奖惩措施
  
  作为评选优秀(或先进工作者)、年终考评的条件之一,每年度无故缺席2次或因私事缺席占学习时间三分之一者,不得参加评优活动。
  
  八、每次政治、业务学习要作好学习记录,以备检查。
  
  九、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