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体工作人员:
为加强继续教育中心全体教职工纪律意识、岗位责任和服务意识,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,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《继续教育中心考勤制度》。请全体工作人员认真组织学习,贯彻执行。
特此通知。
渤海理工职业学院继续教育中心
2020年10月15日
继续教育中心考勤制度
(签发文号:渤职继教〔2020〕7号)
为加强继续教育中心全体教职工纪律意识、岗位责任和服务意识,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,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:
一、在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内,全体职工要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,按时上下班,按学校规定时间云之家系统签到制,如有特殊情况需推迟签到的必须用电话向中心领导请假。
二、凡因事、病、婚、丧、生育等原因不能在学校规定工作的上班时间内工作的职工,必须及时履行请假手续,其具体规定如下:
1、请假必须办理云之家请假手续,按照相应程序和审批权限获得批准后,必须完成相关工作交接手续后,方可离开工作岗位。
2、请假一天以内(含一天)由中心领导批准,一天以上由分管校领导批准。
3、婚丧假、产假、病假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学校执行。
三、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擅离工作岗位视为旷工。
四、全体职工外出参加指令性学习培训按正常上班对待,非指令性学习培训按事假处理。